1、學生票乘車時間限為每年的暑假6月1日至9月30日、寒假12月1日至3月31日。學生回傢後,院校遷移或調整,憑學校證明和學生減價優待證,可以發售從傢庭所在地到院校新遷所在地的學生票。
2、學生減價優待證記載的車站是沒有快車或直通車停靠的車站時,離該站最近的大站(可以超過減價優待證規定的區間)可以發售學生票;因此超過減價優待證上記載的區間乘車時,對超過區間按一般旅客辦理,核收票價差額。不符合規定條件、超過減價優待證記載的區間乘車時,按全程全價核收票價差額。
3、鐵路售票窗口,除身高1.5米以上、16歲以下的學生可以憑本人的學生證購票外,其他學生請憑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