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編老師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非在編教師即為臨聘人員或者稱作合同工。
2、教師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入職後按照相關規定,簽訂合同期一般為五年(實際操作中,一般隻簽訂一次合同)並按照相關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工作待遇,但我們說的合同工一般指臨聘人員。非在編老師,一般稱作代課老師。
3、首先申明一下,教師編制和教師職稱兩者是不同的概念。教師編制也稱為在編教師,非教師編制的就稱為編外教師。教師編制屬於事業單位性質。非教師編制的和教師編制待遇相差很大。
4、民辦高校是沒有編制的,編制通常是指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人員數量的定額和職務的分配,由財政撥款的編制數額由各級機構編制部門制定,財政部門據此撥款,通常分為行政編制、事業編制以及公益性崗位。
5、編制都是需要是事業單位、公務員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