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兩會期間最大的政策改變就是通過瞭新的《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生效。屆時與《民法典》相沖突的條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釋頒佈替換。
2、新的《民法典》公佈瞭許多新的政策,例如:
(1)對高利貸和“霸王條款”說“不”,明確規定禁止高利放貸,對格式條款制度細化規定,進一步加強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
《民法典》(2021生效)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傢有關規定。
(2)厘清物業與業主關系,增加規定物業服務合同,明確小區電梯廣告的收益由業主共享,切實為老百姓解決物業糾紛提供法律依據。
(3)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後,屬於業主共有。
(4)傢有所安.減少“頭腦發熱”式離婚,設立三十日的離婚冷靜期,更好維護傢庭關系穩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