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臨時牌照分為兩種:一種需要在本行政轄區內臨時行駛的,核發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顏色為藍色;第二種需要跨行政轄區臨時行駛的,核發有效期不超過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臨牌顏色為黃色。
2、新車使用臨時牌照不得超過15天,車主應及時向車輛管理機關申請使用正式牌照。過期後,會面臨暫扣車輛、罰款200元、扣3分的處罰決定。
3、臨時牌照的特點在於它的臨時性,對於正式牌照,是可以永久有效的,但是臨時牌照一旦到期,如果當事人沒有續期的話,臨時牌照就不能開車上路瞭,否則就是交通違章。
從以上的信息可以知道小車臨時牌照一般可以用15天,超過15天的話,那麼臨時牌照就會作廢,同時不能開車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