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結局:1946年8月南京審判會上,玉墨指證日軍強奸,書娟從嗓音辨認出她,天生麗質的玉墨已被毀容。她是唯一幸存者,也是她證實日軍如何分享她和另外12個女學生。其中一個用牛排刀反抗但未遂,當場被害。11個女人在日軍享用後被發送到慰安所,相繼逃亡時被擊斃、染病、自殺。
2、《金陵十三釵》是嚴歌苓所著的中篇小說。小說描寫的是發生南京大屠殺時的故事。小說名中“金陵”指南京,“十三釵”指的是故事中13位俠肝義膽的妓女。摹寫的是“特殊女人”的言行心態,把十三個風塵女子放置於一種特殊的文化和道德的背景之下,進行心靈的剖析和人性的拷問,帶給人們的自然是一種剝絲抽繭般的閱讀疼痛;是一篇關於仇恨的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