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理賠申請。發生保險事故之後,及時的聯系保險公司,像出瞭交通事故除瞭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外,還要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一方面讓保險公司知道投保人出瞭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險公司咨詢如何處理、保護現場,保險公司會教車友如何向對方索要事故證明等。
2、立案查勘。保險公司在接到出險通知後,一般會立即派人進行現場查勘,瞭解損失情況及原因,查對保險單,登記立案。
3、準備審核證明和資料。險後應準備需要有關證明和資料,常見的證明材料有保險單或保險憑證的正本、已繳納保險費的憑證、有關能證明保險標的或當事人身份的原始文本、索賠清單、出險檢驗證明、其他根據保險合同規定應當提供的文件。
4、核定保險責任。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經過對事實的查驗和對各項單證的審核後,應當及時作出自己應否承擔保險責任及承擔多大責任的核定,並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5、履行賠付義務。保險人在核定責任的基礎上,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有關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額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保險金額及賠償或者給付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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