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憲法是國傢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2014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決定,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傢憲法日”。
2、設立“國傢憲法日”,是一個重要的儀式,傳遞的是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理念。
3、設立國傢憲法日,不僅是增加一個紀念日,更要使這一天成為全民的憲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憲法至上、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社會氛圍。
4、設立國傢憲法日,也是讓憲法思維內化於所有國傢公職人員心中。權力屬於人民,權力服從憲法。公職人員隻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於人民之上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