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是使館,即常駐外交使團中有外交官級位的人員。
2、外國使節團負責發佈重要外交活動信息,闡述對外政策,負責國傢重要外事活動新聞工作,組織公共外交活動,主管在華外國記者和外國常駐新聞機構事務。負責國傢對外禮儀和典禮事務,負責國傢重要外事活動禮賓事宜,負責駐華外交機構在華禮遇、外交特權和豁免事宜。
3、負責領事工作。管理外國駐華外交,領事機構,負責海外僑務工作,辦理和參與境涉外案件的對外交涉工作,負責領事保護和協助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地方政府並指導駐外外交機構處理領事保護和協助案件,發佈領事保護和協助的預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