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懷孕假期規定具體為: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2、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