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物中毒。個人出現食物中毒的情況,保險公司是不會理賠的。隻有出現瞭3人以上出現瞭食物中毒的情況,才會被保險判為意外。如果是3人或3人以上集體中毒,保險公司才會賠付保險金。
2、妊娠意外,按照保險免責條款來看,被保險人妊娠、流產、分娩都是被囊括在內的。由於被保險人妊娠時意外風險增加,所以多數意外險是不理賠的,目前隻有母嬰綜合保險可以保障妊娠期的風險。
3、過勞猝死。由於過勞猝死並不是因外來的突發情況造成,所以不屬於意外,一般的意外險均不賠償。
總的來說,意外險種類繁多,不同的意外險保障的范圍都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