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鴻章盡力維護中國的利益,洋務圖強,然而無法改變中國落後的現實。對於不平等條約的簽訂,他曾據理力爭,然而無奈國傢羸弱,不得不接受屈辱的要求。
2、他與曾國藩等人主導洋務運動是其進步的表現。他也有外交上維護中國的事跡,如在八國聯軍攻占北京後獨自前往談判,最終不割地而平息事件;在甲午戰爭處於不利情況時曾主動用最小代價來達成和解等,都是他衛國有利的一面。
3、但後人也多詬病李鴻章曾作出的錯誤決策。如過於避戰和重視海防而願意犧牲整個新疆放棄疆防。
4、1885年在完勝日本的情況下簽訂的《中日天津會議專條》,給予瞭日本可以派兵進入朝鮮的權利。
5、與日本的中日甲午戰爭中的指揮失誤導致軍艦在威海衛被全殲;中法戰爭勝利後反而簽訂瞭不平等條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