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校輔導員是在高校中的老師。1952年,國傢提出要在高校設立政治輔導員;1953年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向當時的教育部提出試點請求(尤其是清華蔣南翔校長);此後,不少高校建立瞭輔導員制度,主要做政治工作,是學生的“政治領路人”。
2、大學輔導員和大學老師,雖然大一新生在稱謂上,都可以統一稱呼他們為老師。但是,二者的招聘條件是不一樣的。現階段,在大多數高校,想要成為一名正式的大學教師,通常都需要具有博士以上學歷才能夠被引進。在北大清華這樣的頂尖學府,僅僅具有博士學歷,還不足以成為這些名校的大學老師。一部分頂級學府招聘大學教師,往往還要求他們具有世界一流大學的學習經歷。相比之下,大學輔導員的招聘,要求往往就要低一格,通常僅僅需要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就有資格去應聘大學輔導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