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成績=《教育公共基礎》+政策性加分。
2、面試成績總分(含業務考核)為100分。
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教育公共基礎》+含政策性加分)×40%+面試成績×60%。
4、筆試科目:《教育公共基礎》。
5、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為0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取消考試資格。
1、筆試成績=《教育公共基礎》+政策性加分。
2、面試成績總分(含業務考核)為100分。
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教育公共基礎》+含政策性加分)×40%+面試成績×60%。
4、筆試科目:《教育公共基礎》。
5、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為0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取消考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