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後搖(Post-Rock)是用搖滾樂器作非搖滾的用途,吉他對音色和結構的推動作用超過瞭Riff和主旋律。”後搖的關鍵問題除瞭電子的啟用之外,還有多層次打擊樂器的出現。“後搖就是70年代碰到瞭90年代”,有很多後搖樂隊的作品有強烈的迷幻性和Space的性質。在描述實驗性後搖時作者說,後搖在很多時候是柔和並且喜怒無常的,會多次走向焦慮和興奮。
2、後搖是一種音樂風格,來源於美國村聲雜志刊載瞭一篇由英國樂評傢西蒙·雷諾茲(SimonReynolds)所寫的文章:西蒙先生描繪出,在九十年代中期,一群以DragCity、TrillJockeyTooPure這幾個廠牌為主的地下樂隊的音樂,而在此一大范疇下,恰好當時的芝加哥市、英美兩國及歐洲各地,均有一堆當地的地下樂隊符合西蒙先生的描述,而他在文中便首次以Post-Rock一詞,暫時統稱這些勇於突破現有搖滾樂定義的前衛團體。一些音樂雜志便以Post-Rock來正式稱呼這群致力於搖滾樂新美學的新生代樂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