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地,凡是已修完全日制本科一個學科門類中的某個本科專業課程,已準予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脫產、函授、業餘)、國傢開放大學(電大)、網絡遠程教育、第二學士學位校招考試等攻讀另一個學科門類中的某個本科專業,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各項要求,成績合格,準予畢業的,可授予第二學位。
2、如果國傢有特殊需要,經國傢教委批準,在同一學科門類中,修完一個本科專業獲得學士學位後,再攻讀第二個本科專業,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各項要求,成績合格,準予畢業的,也可以授予第二學位。
3、第二學士學位修業年限一般為2年。在校攻讀第二學士學位,修業期滿,可獲得由學校頒發的普通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4、攻讀第二學士學位者在校期間按碩士研究生待遇的有關規定執行。應屆大學畢業生,發給生活補助標準費和另加當地副食補貼。入學前為國傢正式職工的,按本人的基本工資、職務工資之和的百分之九十,另加本人工齡津貼計算,由原單位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