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細胞學說的建立:
(1)1665英國人虎克(RobertHooke)用自己設計與制造的顯微鏡(放大倍數為40-140倍)觀察瞭軟木的薄片,第一次描述瞭植物細胞的構造,並首次用拉丁文cella(小室)這個詞來對細胞命名。
(2)1680荷蘭人列文虎克(A.vanLeeuwenhoek),首次觀察到活細胞,觀察過原生動物、人類精子、鮭魚的紅細胞、牙垢中的細菌等。
(3)19世紀30年代德國人施萊登(MatthiasJacobSchleiden)、施旺(TheodarSchwann)提出:一切植物、動物都是由細胞組成的,細胞是一切動植物的基本單位。這一學說即“細胞學說(CellTheory)”,它揭示瞭生物體結構的統一性。
2、細胞:是生物體結構和功能的基本單位。除瞭病毒以外,所有生物都是由細胞構成的。細胞是地球上最基本的生命系統
生命系統的結構層次:細胞→組織→器官→系統(植物沒有系統)→個體→種群→群落→生態系統→生物圈。
3、組成生物體的化學元素有20多種:
大量元素:C、O、H、N、S、P、Ca、Mg、K等;微量元素:Fe、Mn、B、Zn、Cu、Mo;基本元素:C。
主要元素;C、O、H、N、S、P;細胞含量最多4種元素:C、O、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