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場處罰是現場扣分的,否則,是你去交警隊處理時扣分的。
2、如果是現場被交警查到並確認簽字的,那車主需要在違章後的15日內去違章當地的交警隊接受處理,超過15天沒有去接受處理的,每天需要交納3%的滯納金,但滯納金金額不會超過原罰款數額的一倍。
3、如果是電子眼監控拍照的話,車主可以在交通網站查詢到違章記錄後,可以在機動車年審前一個月內去違章地的交警隊接受處理即可,不用15日內就去處理的,但要註意盡量不要超過一個駕照的記分周期,避免一個記分周期沒有及時清零而導致在下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扣滿12分的情況。
以上就是駕照扣分是當場處罰嗎的介紹瞭,如果你對此不太瞭解的話,可以參考一下上面介紹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