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年11月30日前。
2、根據《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傢勵志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7]91號規定,高校於每年11月30日前將國傢勵志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並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3、國傢勵志獎學金所需資金,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由中央負擔;地方所屬高校根據各地財力及生源狀況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擔。2007年9月新學期開學時,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投入14億元,發放首批國傢勵志獎學金。
1、每年11月30日前。
2、根據《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傢勵志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7]91號規定,高校於每年11月30日前將國傢勵志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並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3、國傢勵志獎學金所需資金,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由中央負擔;地方所屬高校根據各地財力及生源狀況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擔。2007年9月新學期開學時,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投入14億元,發放首批國傢勵志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