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十四節氣是十二個中氣和十二個節氣的總稱,有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谷雨。立夏、小滿、芒種、夏至、小暑、大暑,立秋、處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在二十四節氣裡節指的是一年中的一個節段,是一段時間的表示,而氣則指的是氣候,是天氣變化的概述。
2、二十四節氣,是幹支歷中表示自然節律變化以及確立“十二月建”的特定節令。它最初是依據鬥轉星移制定,北鬥七星循環旋轉,鬥柄繞東、南、西、北旋轉一圈,為一周期,謂之一“歲”(攝提),每一旋轉周期始於立春、終於大寒。現行的“二十四節氣”是依據太陽在回歸黃道上的位置制定,即把太陽周年運動軌跡劃分為24等份,每15°為1等份,每1等份為一個節氣,始於立春,終於大寒。“二十四節氣”是中華民族悠久歷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凝聚著中華文明的歷史文化精華。
3、“二十四節氣”是上古農耕文明的產物,農耕生產與大自然的節律息息相關,它是上古先民順應農時,通過觀察天體運行,認知一歲(年)中時候(時令)、氣候、物候等變化規律所形成的知識體系;每個節氣都表示著時候、氣候、物候,這“三候”的不同變化。二十四節氣,表達瞭人與自然宇宙之間獨特的時間觀念,蘊含著中華民族悠久的文化內涵和歷史積淀。它不僅在農業生產方面起著指導作用,同時還影響著古人的衣食住行,甚至是文化觀念。
4、在國際氣象界,二十四節氣被譽為“中國的第五大發明”。2016年11月30日,二十四節氣被正式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