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畢業生所取得的一種學歷憑證。它表明持證者在某一級學校系統地學習過一定的科學文化知識,是選拔幹部和評定職務的重要依據。高等學校的畢業證書由國傢教育委員會統一制發。按照《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註冊管理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普通、成人高等教育畢(結)業證書應具有以下內容: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學習起止年月。
2、專業、層次(博士、碩士、本科、專科、第二學士學位。),畢(結)業。
3、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成人脫產、業餘、夜大學、函授、電視教育、網絡教育。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並騎縫加蓋學校鋼印。
5、學校名稱及印章,校(院)長簽名。
6、發證日期及證書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