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拘留是一種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是一種十分嚴厲的刑事強制措施,它的的特點在於不是僅僅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而是完全剝奪公民人身自由。
2、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第一,拘留的對象是正在實施犯罪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第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比如: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被害人或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出現這樣一些情況,可以采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