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買賣雙方協商決定,一般是先付款。
2、簽約。簽約是指賣方夫妻雙方和買入方同時到房屋產權監理部門簽置《房地產買賣契約》,房屋成交價格需由房屋產權監理部門工作人員認定或根據評估報告確定;
3、交稅。交稅是指買賣雙方按國傢規定交納相關稅費,目前主要包括:契稅、房屋交易管理費、產權登記費;
4、登記。登記指買賣雙方交納相關稅費後,買入方填寫房屋所有權登記表,按照要求提交所有資料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5、取證。取證是最後一個環節,買入方到產權監理部門領取過戶完畢的新《房屋所有權證》,這時整個過戶手續全部結束。
以上就是關於買賣房屋是先付款還是先辦過戶手續的介紹瞭,其實好多的事情都是有規定的,可是對於過戶和付款的問題,大傢可以參照本文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