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良心會不在的,良心,就是被現實社會普遍認可並被自己所認同的行為規范和價值標準。良心是道德情感的基本形式,是個人自律的突出體現。
2、良心是一定的社會關系和道德關系的反映,是人們的各種道德情感、情緒在自我意識中的統一,是人們在履行對他人和社會的義務過程中形成的道德責任感和自我評價能力。良心是歷史的、具體的、社會的范疇,是一定社會生活和社會關系的反映,是人們在實踐過程中逐漸形成的,不是與生俱來的,因而也沒有所謂抽象的良心。良心對於人們的行為具有判斷、指導和監督的作用。
3、道德意義上的良心是一種道德心理現象,是指主體對自身道德責任和道德義務的一種自覺意識和情感體驗,以及以此為基礎而形成的對於道德自我、道德活動進行評價與調控的心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