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而言,手勢由進行速度、活動范圍和空間軌跡等三個部分所構成。在人際交往中,主要被用以發揮表示形象、傳達感情等兩個方面的作用,基本手勢: 垂放最基本的手姿。
(1)雙手自然下垂,掌心向內,疊放或相握於腹前;
(2)雙手伸直下垂,掌心向內,分別貼放於大腿內側。背手多見於站立、行走時。做法是雙臂伸到身後,雙手相握,同時昂首挺胸。
2、持物即用手拿東西。做法,可用一隻手,也可用雙手,拿東西時要動作自然,五指並攏,用力均勻,不要蹺起無名指與小指,以避免作態之嫌。
3、鼓掌表示歡迎、祝賀、支持的一種手姿。做法,右手掌心向下,有節奏地拍擊掌心向上的左掌。必要時,應起身站立。
4、誇獎主要用以表揚他人。做法,伸出右手,蹺起拇指,指尖向上,指腹面向被誇獎的人。將右手拇指豎起來反向指向別人,就意味著自大或藐視。將拇指指向自己的鼻尖,就是自高自大、不可一世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