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的規定是加名字是不需要交稅的,但是需要交納相應的費用。
2、如果是全款購買的房子,在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這項業務的時候需要交納110元的手續費。具體是這些費用,其中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後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3、如果是想要在貸款買的房子的房產證上加上名字,就需要分情況瞭。在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除支付110元手續費外,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200元。
需要提醒一下的是,一切有關政策和法規的描述以政府機構最終公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