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集志願是指對於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願錄不滿額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願錄取完成後,由省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佈院校招生缺額的計劃。考生可根據缺額計劃在當地招生辦填報“征集志願”,這樣使得第一志願錄取時落選的考生有第二次重新填報志願的機會。
2、征集和補錄的區別:征集志願,是在招生過程中,原報考這個志願的人數不夠,隻能通過再征集志願,才能錄取到計劃招生的人數。而補錄是在開學後,錄取的學生放棄這個學校,在校生人數沒有達到招生計劃,再補充錄取學生就叫補錄。其實在志願錄取期間,補錄志願與征集志願的概念基本上是一樣的,隻是一般在錄取結束新生開學時期的的補錄,不再使用“征集志願”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