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套房不可以貸款。
2、第四套房是不能申請貸款的,根據2010年新國十條政策的相關規定,對於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首付比例和利率有商業銀行根據風險自主確定;對於房價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暫停發放第三套房及以上的貸款。隨後9.29新政中,央行要求各商業銀行暫停發放居民傢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
3、如果當地不限購,第四套房是否可以申請住房貸款,大傢可咨詢相關貸款銀行。因為各城市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瞭相關的二套房政策,判定二套房的方式大致有認房認貸、認貸不認房、認房不認貸三種。如果當地執行瞭認貸不認房,那麼我們有可能夠申請第四套房貸款,比如說借款人在申請貸款購買第四套房時,之前的住房貸款已還清瞭。
希望通過閱讀本文之後,能夠給大傢今後在購買商品房時,提供參考和幫助。大傢在貸款購買商品房時,最好先瞭解當地的購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