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指國傢法定意義上的交通工具,比如符合最新的國傢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電動三輪車,電動汽車等。這些車型都是經過國傢認證機構認證過並在國傢法律規定的產品目錄內的車型,這類是我們日常生活中最多的。
2、時速不高於25km/h,總重量不大於55公斤,電機功率不大於400W,電壓不高於48V,兩輪軸距小於1250mm,寬度不大於450mm,必須有腳踏騎行功能,且具有防止篡改和防火阻燃功能的電動自行車,此類車型,必須要上電動自行車牌照。
3、隻要生產企業具有電摩生產資質並且成功申報工信部機動車產品目錄的車型,出售到市場作為摩托車進行銷售的電動車,都需要上機動車牌照。
此外,在工信部《道路機動車生產企業和產品公告》中的電動三輪車,電動汽車等產品上路前都是需要懸掛機動車牌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