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替罪羊”一詞是舶來品。對應英文有scapegoat、whippingboy。世界各地都習慣於用“替罪羊”一詞,比喻代人受過的人。羊是古代祭祀中必不可少的最主要的祭品。羊除瞭用作獻祭上帝的犧牲,還承擔瞭一項任務,就是給人類“替罪”。
2、用羊替罪來自古猶太教。古猶太人把每年的七月十日(即:猶太新年過後第十天)定為“贖罪日”,並在這一天舉行贖罪祭。儀式是這樣的:通過拈鬮決定兩隻公羊的命運,一隻殺瞭作祭典,另一隻由大祭司將雙手按在羊頭上宣稱,猶太民族在一年中所犯下的罪過,已經轉嫁到這頭羊身上瞭。接著,便把這頭替罪羊放逐到曠野上去,即將人的罪過帶入無人之境。“替罪羊”一說由此傳開。
3、源自一個宗教典故。在基督教的《聖經》(《舊約》)中說,上帝為瞭看亞伯拉罕是否真的忠誠自己(因為上帝即將給予他一個很大的承諾)。所以吩咐他,請他帶著他的獨生子以撒到一個指定的地方,並把以撒殺瞭作祭牲獻給上帝。以撒是亞伯拉罕和撒拉九十多歲有的第一個兒子,因為是上帝賜給他的,所以他對上帝有信心,知道上帝是正義的,他的信心一定帶來好的結果。所以正當亞伯拉罕要拿刀殺掉兒子時,上帝的天使立馬阻止他這麼做,說:“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上帝的瞭,前面林子裡有一隻羊,你可用它來‘祭獻’上帝。”於是,亞伯拉罕便把小樹林中的那隻山羊抓來殺瞭,代替他的兒子做祭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