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識形態包括觀念、觀點、概念、思想、價值觀等要素,一般是指在一定的社會經濟基礎上形成的系統的思想觀念,代表瞭某一階級或社會集團(包括國傢和國傢集團)的利益,又反過來指導這一階級或集團的行動。
2、意識形態可以被理解為一種具有理解性的想象、一種觀看事物的方法(比如世界觀),存在於共識與一些哲學趨勢中,或者是指由社會中的統治階級對所有社會成員提出的一組觀念(這是馬克思主義定義下的意識形態,參見本詞條“作為一種社會再造工具的意識形態”一節)。
3、意識形態按其階級內容和它所反映的社會經濟形態即生產關系可分為:奴隸主意識形態、封建主意識形態、資產階級意識形態、無產階級意識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