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購房人是因為不可抗力或者開發商的嚴重違約行為而要求解除買賣合同。
2、如開發商沒有按照規劃建房或是逾期交房等,則購房人可以依據買賣合同和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解除買賣合同而無需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據此與開發商協商解除買賣合同。
3、提出退房申請:在購房者提出退房申請之前,最好跟開發商協商清楚,購房人可以向開發商提出的退房的方式一般分為三種掛號信、傳真或者電話。如開發商自己的責任所導致的退房,那就會是開發商自己承擔退房造成的損失,包括購房的稅費、房屋貸款的利息費、首付存款的利息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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