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療的次數,應該根據化療的性質和選擇的化療方案,以及化療的副反應綜合決定。以胃癌的化療為例,如果做的是胃癌的新輔助化療,在手術之前做的化療,一般做2-4個周期,2個周期要復查,評價化療的效果,效果好就接著再做2個周期,之後一般需要進行手術。一般胃癌術後的輔助化療是半年的時間,化療的次數也和選用化療方案有關系,比如現在常用的化療方案,一個是XELOX方案,使靜脈奧沙利鉑加口服的卡培他濱,或者是SOX方案,奧沙利鉑加口服替吉奧,這2個方案都是8個周期,也就是8次時間,半年。但如果選另外一個常用的方案叫FOLFOX方案,主要是靜脈用藥,奧沙利鉑、氟尿嘧啶,還有亞葉酸鈣,是12個周期,14天為1個周期,整個的時間也是半年。另外,患者化療的副反應,也就是說患者的耐受性也有關系,如果患者的耐受比較好,副反應小,就按照標準的化療周期和時間次數做。但是,有些患者的副反應比較大,耐受性很差,可能就需要減少化療的次數,甚至暫停化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