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心臟早搏分為以下幾種情況,如果沒有器質性心臟病,出現早搏或者是提前收縮,大多數不需要特殊治療,有癥狀的患者可以考慮解除顧慮,比如由精神緊張、情緒波動、運動誘發的期前收縮,可以使用一些鎮靜劑或者β受體阻滯劑,通過改善生活方式,避免一些刺激的因素,通常可以得到緩解。對於發作特別頻繁或者是自覺心悸、胸悶、憋氣、頭暈癥狀特別明顯,或者是既往伴有一些器質性病變、心臟病變,比如冠心病、風心病等,在這種情況下應該盡早找出誘因,到底是因為生活方式引起的還是因為本身的器質性病變所帶來的早搏的並發癥,應該找出致病的原因,同時對於發病的誘因和致病原因給予相應的治療。這種情況下,原發疾病得到瞭救治以後,早搏的發作也應該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緩解。除瞭病因治療以外,還可以選擇不同種類的抗心律失常的藥物進行針對早搏的治療,比如房性或者是房室交界期的早搏,大多選擇作用於心房或者是房室交界處的1a類、1c類、2類或者是4類的抗心律失常藥。對於室性早搏,多選用作用於心室的1類或者是3類的抗心律失常藥。有潛在致命危險,比如室性早搏,通常需要緊急的靜脈給藥,包括頻發室早、室顫或室速,這種情況下是以1b類的藥物作為首選。如果是急性心肌梗死早期,應該首選給予利多卡因。心梗後若無明顯的禁忌,通常可以使用β受體阻滯劑。原發或繼發Q-T間期延長綜合征禁用1類抗精神藥,可以選擇β受體阻滯劑、苯妥英鈉或卡馬西平。如果是繼發原因的情況下,應該先祛除病因,可以使用異丙腎上腺素或者是心房、心室起搏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