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懷孕後的第24-28周做糖耐量試驗較有意義,發現異常以後還可以進行及時的治療。現在糖尿病越來越多,女性亦同樣,所以現在孕婦在計劃懷孕之前就要做血糖的篩查。懷孕後亦需進行第一次的血糖檢查,可查空腹血糖,飯後2小時血糖,如果結果正常,尤其是空腹血糖正常,通常安排在懷孕後的第24-28周做糖耐量試驗,因為較早期的時候做的結果可能不太準,到24-28周時是較準階段。孕婦在進行糖耐量試驗檢查之前,三天之間應該保持正常飲食,而在檢查當天需要處於空腹狀態8-14個小時左右。預防平時應該保持心情平穩,最好不要進行劇烈運動,以免導致血糖水平發生波動,從而對檢查結果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