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業經理需要考物業經理人證書。我國從1999年開始物業經理人實行持證上崗制度,物業經理人崗位證書由建設部頒發的證書,證書有三個等級,分別是物業企業經理、物業部門經理、物業管理員。
2、物業管理企業正、副經理,房屋管理所正、副所長,房地產開發公司、寫字樓、商廈、酒店、別墅、度假村、娛樂場所的物業正、副經理,大中型企事業單位房屋管理負責人,各大軍區房地產管理局負責人,物業管理企業總經濟師、總會計師、總工程師、總經理助理,以及有志於從事物業管理相關工作的人員,均可報考物業經理人考試。
3、物業經理人的基本要求:熟悉房地產開發和物業管理工作流程和環節;熟悉國傢相關房地產、物業管理法律法規政策和部門相關理事項審批程序;受過管理學、戰略管理、管理技能開發、公共事件危機管理、房地產和物業管理知識等方面的培訓;對物業管理中的安全、消防、租賃、合同管理、招商引資、辦公室行政管理,客戶服務管理等內容都有較深瞭解,能獨立開展各個部門的管理工作;有較高的職業素質、責任感,良好的管理理念、服務意識、應急處理能力,為人熱忱有禮,工作仔細認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