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簡述原文有關。如所讀書、文的篇名、作者、寫作年代,以及原書或原文的概要。寫這部分是為瞭交代感想從何而,並為後文的議論作好鋪墊。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個“簡”字,決不能大段大段地敘述所讀書、文的具體,而是要簡述與感想有直接關系的部分,略去與感想無關的東西。
2、亮明基本觀點。選擇感受最深的一點,用一個簡潔的句子明確表述出。這樣的句子可稱為“觀點句”。這個觀點句表述的,就是這篇文章的中心論點。“觀點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靈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學寫作的同學,最好采用開門見山的方法,把觀點寫在篇首。
3、圍繞基本觀點擺事實講理。這部分就是議論文的本論部分,是對基本觀點(即中心論點)的闡述,通過擺事實講理證明觀點的正確性,使論點更加突出、更有說服力。這個過程應註意的是,所擺事實、所講理都必須緊緊圍繞基本觀點,為基本觀點服務。
4、圍繞基本觀點聯系實際。一篇好的讀後感應當有時代氣息,有真情實感。要做到這一點,必須善於聯系實際。這“實際”可以是個人的思想、言行、經歷,也可以是某種社會現象。聯系實際時也應當註意緊緊圍繞基本觀點,為觀點服務,而不能盲目聯系、前後脫節。以上四點是寫讀後感的基本思路,但是這思路不是一成不變的,要善於靈活掌握。比如,“簡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觀點”前,但二者先後次序互換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個步驟擺事實講理時所擺的事實就是社會現象或個人經歷,就不必再寫第四個部分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