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強險。它是一份機動車輛必須購買的強制保險,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簡單地說,交強險就是“強制性的三責險”。交強險不能隨便脫保,脫保就是違法。
2、第三者責任險。簡稱“三責險”,是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格駕駛員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和財產的直接損毀,保險公司給予賠償。三責險的賠償限額由被保險人選定,一般有5萬、10萬、15萬、20萬、30萬、50萬、100萬,主要是補充交強險的不足。
3、車輛損失險。車輛損失險是指保險車輛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自然災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險車輛本身損失,保險人依據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予賠償。
4、車上人員責任險。簡稱“座位險”或者“乘座險”,負責賠償由於本車責任造成的本車指定座位人員的人身傷害。一般車主選擇每座1萬的賠償限額。您可根據自身情況酌情選擇賠償限額。此險種相當於意外傷害險。
5、盜搶險。如果你的車在使用過程中一直都在比較可靠、安全的停車場中停放,上下班路途中也沒有什麼特別僻靜的路段,就可以考慮不保盜搶險,但如果你的車屬於很常見的、丟失率比較高的車型,那一定要保盜搶險。
6、玻璃單獨破碎險。指使用過程中發生本車玻璃單獨破碎,註意“單獨”兩字,而如是其他事故引起的,車損險裡有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