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手段不同,暫住證這種它主要就是采取傳統人工登記管理方法,而居住證這種是運用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這兩種都是體現瞭動態管理功能。
2、信息含量不同,暫住證信息含量較低、信息相對來說也是更新滯後,使用的形式比較單一。而居住證這種也是采用第二代芯片管理的技術,在居住證中依法采集居住證持有人的基本信息和就業、社保等個人信息,這樣它也就是提升瞭信息化管理水平。
3、服務功能不同。暫住證主要是作為政府對非戶籍人員實施管理的工具。而居住證在進行管理的同時,為非戶籍人員制定瞭更多的優惠政策和待遇,提供更多更全面的公共服務。
4、暫住證是居住證的前身,以前的暫住證就是現在的居住證。暫住證是特定時期的人口管理方式,目前中國已取消暫住證,由居住證代替。
5、暫住證制度,作為中國計劃經濟的產物,它一出生就帶有歧視性色彩,限制瞭農民工等流動人口在諸如就業、教育、醫療等方面的權利,暫住證管理的不良後果日益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