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降低。擅自離開原公司,不走程序的話,帶來的直接影響就是你的信用度會降低。有些人可能是因為跳槽,有些人可能是不滿領導,但在合約期內擅自撕毀條約,就是完全失信的一種行為。你在這一行的聲譽會受到影響,將來找工作的時候,用人單位也會顧慮你有過這樣的行為而不錄用你,對於個人信用上的影響非常大。
2、沒有補償。擅自離職是一種違約的行為,所以公司可以直接選擇解雇你,一些本該享受到的福利,公司也有權力不給你。所以說,要是選擇瞭這樣的方式離開公司,那麼原本對於一些離職員工的補償措施,是都享受不到的。
3、承擔損失。自動離職不僅沒有離職補償,而且還要承擔因為離職帶來的所有後果。一般來說,如果某項工作因為你的離職出現瞭問題,導致公司受到瞭損失,你是要負責任的,公司有權力要你賠償損失。其次,公司還可以要你賠償違約的損失。所有人進單位都是經過瞭一些培訓的,如果自動離職,不遵守約定,那麼這筆培訓費就要作為違約的錢款來賠償。
所以,自動離職本質上是一種違法的行為,但目前職場上,在合約期內的跳槽屢見不鮮,很多人為瞭自己的利益,就無視法律,這種行為會帶來很嚴重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