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節法定假日是:1天。
2、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第二條中規定,元旦,放假1天(每年1月1日),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勞動節,放假1天,端午節,放假1天,中秋節,放假1天,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3、自2008年開始共有七大全民法定公休節日,分別為元旦、春節、清明、端午、勞動節、中秋和國慶節,全民公休節日的假期通過調整雙休日來集中休假,休假時段每年由國務院發佈。地方性節日、少數民族傳統節日、其他特定群體的節日限於特定群體或局部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