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兩個原因,一種是為瞭說明江陽的人生已經被毀瞭,不能重頭再來瞭!就像他說的,就算陳明章可以給他錢,朱偉在派出所可以幫他把證件都辦好,但是錢包還是丟瞭!這個“還是”就很有深意,證明發生的事情還是會留下相應的結果的,即便身份證補辦瞭,錢包還是丟瞭呀!就像江陽的人生一樣,做瞭兩年牢出來瞭,但是結果就大不同瞭,事業沒瞭,愛情沒瞭,現在的他一無所有,什麼政法系大才子,一切一切都成瞭過去!
2、另外一種原因就是江陽的自尊心被嚴重的打擊瞭,所以才會痛哭!江陽本來是檢察院極力培養的優秀年輕幹部,但是因為查侯貴平的案子,被壞人陷害入獄兩年,出獄後一無所有,而和兩位好兄弟聚會時,陳明章卻混的非常好,還一直在資助他,然而正是這種差距徹底擊碎瞭江陽的自尊心,所以幾杯酒下肚之後,丟錢包的事讓他徹底崩潰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