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真實的第六感其實是常人的感官天生功能。每個人都與生俱來具有第六感!所謂的第六感,即是人類除瞭聽覺、視覺、嗅覺、觸覺、味覺外的第六感“心覺”,其與直覺相似,其也指機體覺,詳見:第六感覺。
2、第六感是標準名稱“超感官知覺”(英文簡稱ESP)的俗稱,又稱“心覺”,此能力能透過正常感官之外的管道接收訊息,能預知將要發生的事情,與當事人之前的經驗累積所得的推斷無關。
3、普通人的感官(五感)包括眼(視覺)、耳(聽覺)、鼻(嗅覺)、舌(味覺)、肌膚(觸覺)或是其它現今科學熟悉的感官。由於感官的定義很模糊,故“超感官”的定義也很模糊,可通常認為“超感官”是指現今科學還不熟悉的訊息,這些能力與現代研究的神通有相似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