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秦漢兩代的法律基本相同,因為是漢承秦制,都是重用酷吏。
2、秦漢兩代的封建統治階級,為瞭鞏固剛剛形成的專制主義國傢的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都進行瞭頻繁的立法活動。從歷史淵源上講,這個時期的刑罰體系,特別是漢文帝以前的墨、劓、剕(臏)、宮、大辟五刑之設,可以一直上溯到更古老的時代,而法典編纂的內容與形式,當是直接繼承戰國時期李悝的《法經》。
3、由於《秦律》、《漢律》久已亡佚,對秦漢法律的全貌,我們是無從看到瞭,隻能從現存的歷史文獻和地下出土的秦簡、漢簡等文物資料中,略窺這個時期立法活動的概況。
無論是秦、漢,作為歷史上的諸多封建王朝,主體上大同小異,充其量隻是改良,都跳不出帝制的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