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獨資企業,簡稱獨資企業,是指由一個自然人投資,全部資產為投資人所有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其典型特征是個人出資、個人經營、個人自負盈虧和自擔風險。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濟實體。
2、獨資企業是指個人出資經營、歸個人所有和控制、由個人承擔經營風險和享有全部經營收益的企業。自然人企業。
3、最古老、最簡單的一種企業組織形式。主要盛行於零售業、手工業、農業、林業、漁業、服務業和傢庭作坊等。
4、獨資企業在世界上的很多地區不需要在政府註冊。在這種制度下,很簡單的經營安排如小販和保姆在法律上就屬於獨資企業。甚至暫時經濟活動,比如個人之間的買賣交易在法律上就依照獨資企業處理。通常為瞭方便執法活動,政府會要求某些種類的獨資企業註冊,比如餐館註冊為瞭方便衛生檢查。另一個註冊原因是牌號,業主有權力使用個人的姓名為企業牌號比如“張三的飯店”,但是法律通常要求業主登記其它名稱的牌號,以防有商標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