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2020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中確定瞭執業藥師2020年考試時間為10月24日、25日。
2、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5年;
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3年;
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非藥學、中藥學專業考生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