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公司銷售管理規定和實施細則,努力提高自身業務水平。
2、積極完成規定或承諾的銷售量指標,為客戶提供主動、熱情、滿意、周到的服務,並配合銷售代表(番禺銷售代表)的工作;
3、辦理各項業務工作,要做到:積極聯系,事前請示、事後匯報,忠於職守、廉潔奉公;
4、負責與客戶簽訂銷售合同,督促合同正常如期履行,並催討所欠應收銷售款項。
5、對客戶在銷售和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須辦理的手續,幫助或聯系有關部門或單位妥善解決。
6、收集一線營銷信息和用戶意見,對公司營銷策略、廣告、售後服務、產品改進新產品開發等提出參考意見。
7、填寫有關銷售表格,提交銷售分析和總結報告。
8、做到以公司利益為重,不索取回扣,饋贈錢物上交公司,遵守國傢法律,不構成經濟犯罪。
9、對各項業務負責到底,對應收的款項和商品,按照合同的規定追蹤和催收,出現問題及時匯報、請示並處理。
10、出差時應節儉交通、住宿、業務請客等各種費用,不得奢侈浪費.完成營銷部長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