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擔責任後,可以向開發商、銷售者、生產者追償。
2、協商不成,可以讓其起訴,如果侵犯合法權益,可以報警。
3、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這個可以雙方協商處理。
5、協商不成,對方應申請鑒定,以確認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6、自己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價格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委托鑒定機構做價格鑒定。
1、承擔責任後,可以向開發商、銷售者、生產者追償。
2、協商不成,可以讓其起訴,如果侵犯合法權益,可以報警。
3、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這個可以雙方協商處理。
5、協商不成,對方應申請鑒定,以確認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6、自己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價格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委托鑒定機構做價格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