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酵素,一詞源於日本,即常說的“酶”。解放前我國的教科書上也稱酶為“酵素”的,現在我國臺灣地區仍稱作“酵素”。然而現在市場廣受青睞的被稱作“酵素”的保健食品卻不是稱之為酶的“酵素”。據日本學者山內慎一所著《保健食品袖珍典》記述,“酵素”是“植物之酶的提取物”或“植物酶提取之精華”的意思,是用各種植物作原料,用乳酸菌或酵母菌發酵所制成的發酵食品。
2、我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發佈的輕工行業標準《酵素產品分類導則》將酵素定義為,以動物、植物、菌類等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輔料,經微生物發酵制得的含有特定生物活性成分的產品。其生物活性成分包含來自植物原料和微生物所提供的各種營養素和天然植物中的植物類功能性化學成分(phytochemicals),以及發酵生成的一些生理活性物質,包括氨基酸、肽類、維生素、多糖、多酚類、黃酮類、醇類、酯類、酶類、礦物元素、有機酸和各種益生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