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2008年起,符合一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在連續的8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本級別全部科目考試並合格,方可獲得一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
2、符合二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本級別全部科目考試並合格,方可獲得二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
3、一級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知識);建築設計(知識);建築結構;建築物理與設備;建築材料與構造;建築經濟、施工及設計業務管理;建築方案設計(作圖);建築技術設計(作圖);場地設計(作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