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是指扣繳義務人即用人單位可以使用扣繳端軟件,獲取到納稅人填寫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根據納稅人的實際情況預扣預繳稅款。
2、“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是指納稅人可以不通過用人單位,而是在次年3月到6月年度匯算清繳時,自行通過個人所得稅APP等途徑進行專項附加扣除。
3、“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可以在每月取得收入時就享受專項附加扣除,選擇這個最為方便。“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則更註重個人隱私,適合不願意用人單位從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中知曉個人隱私的納稅人。
總之,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和自行申報兩種申報方式各有千秋,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即可。